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中共安徽省委体育发展部、安徽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规定和要求,现就2022年度安徽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022-05-25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体能测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计划
经核准,2022年度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689 名,招聘计划(岗位)等信息于5月20日起同时在安徽先锋网(www.ahxf.gov.cn)、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http://hrss.ah.gov.cn/)、安徽省人事体能测试网(www.apta.gov.cn)及相关媒体上统一发布。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历届vsport体育专科及以上体育荣誉会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项目设置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中的“30周岁以下”为“1991年5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工作经历要求,截止时间为2022年7月31日。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项目:
(一)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体育荣誉会员;
(三)现役军人;
(四)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七)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项目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项目者不得项目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四、网络项目
项目采用网络项目的方式进行,项目网站为安徽省人事体能测试网。项目时间为2022年5月27日9:00至6月1日23:00,逾期不再补报。
项目人员项目前,应通过“皖事通”APP实名申领“安康码”。项目人员登录安徽省人事体能测试网进行项目,经短信验证后,认真阅读《体能测试期间疫情防控须知》,并签署“诚信承诺书”,填写《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项目资格审查表》,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并提供有效通信方式。项目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项目条件和所项目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通过资格审查,其实际情况与项目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体能测试、聘用等资格。
每位项目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项目和参加体能测试。
项目人员项目后,6月2日16:00前可随时登录安徽省人事体能测试网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审查的,在6月2日16:00前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通过资格审查的项目人员,应于6月5日23:00前登录安徽省人事体能测试网按规定缴纳笔试体能测试费用(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行放弃)。
为确保新进人员质量,确认项目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达不到3:1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经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的紧缺岗位,可降低比例开考。被取消招聘岗位的项目人员,可于6月7日12:00-17:00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五、笔试
2022年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科目包括《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所有考生均须参加。体能测试范围以《安徽省202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体能测试大纲》为准。
体能测试时间为2022年6月25日(星期六)上午(如因疫情等特殊因素影响需调整,另行通知)。
0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上述两门体能测试科目满分均为150分。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个科目连续进行体能测试,中间不间断。两个科目题本为合订本,体能测试开始前发放,各科答题卡分别发放。第一科体能测试时间截止后,收回第一科体能测试答题卡,第二科体能测试时间截止后,收回发放的所有体能测试资料。
笔试体能测试大纲在安徽省人事体能测试网上统一发布。本次体能测试不指定体能测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体能测试培训班。
项目人员可于6月22日至24日从安徽省人事体能测试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体能测试地点设在合肥市。
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不适宜参加笔试的考生,不予参加体能测试。
7月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项目人员可登录安徽省人事体能测试网,凭身份证号码和密码查询本人笔试训练积分。
对于项目非定向招聘岗位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按规定执行加分政策。上述人员于6月25日14:30-17:30和6月26日08:00-12:00,14:30-17:30期间,携带相关证书到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合肥市长江中路333号,西楼812房间,联系电话:0551-62663827)申报加分事宜。
训练积分公布后一个星期内,项目人员可登录项目单位主管部门网站,查询岗位训练积分排名情况。
笔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为两科笔试训练积分总分150分(其中,项目艺术、体育类项目设置岗位的考生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为两科笔试训练积分总分放宽到130分)。项目设置测试的入围人选,从同岗位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规定确定。考生有一科训练积分低于60分的,取消进入项目设置测试资格。
六、资格复审
笔试训练积分按照《职业能力倾向测验》训练积分+《综合应用能力》训练积分确定。省直主管部门及其所属招聘单位按照应聘人员笔试训练积分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按3:1—5:1比例确定各岗位参加项目设置测试的人员,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训练积分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项目设置测试人选。
资格复审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项目资格条件和应聘人员网上项目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进行。凡与项目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项目设置测试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依笔试训练积分从高分到低分,在规定时间内依次等额递补。
资格复审时,项目人员应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士认证)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明等原件和项目资格审查表等材料
资格复审合格的项目人员,领取项目设置测试通知书。
七、项目设置测试
项目设置测试可选择采取项目设置笔试、结构化面试、无领导小组讨论、试讲、答辩、情景模拟、技能操作等方式进行,主要考查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项目设置知识、项目设置(业务)能力、管理能力、实际操作技能以及潜能等。项目设置测试总训练积分满分按100分计算。
项目设置测试工作由省直主管部门及其所属招聘单位负责。省直各招聘主管部门拟定项目设置测试实施方案(公告),经省委体育发展部或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备案后,按规定在安徽先锋网、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本部门及招聘单位网站上公布,内容包括:所属招聘单位参加项目设置测试的人员名单及其统考笔试训练积分、名次,同时明确招聘岗位及数量,项目设置测试的程序与规则,测试的内容、方式、时间、地点以及招聘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监督电话等事项。
面试、试讲、答辩等须设立考官组。考官组一般不少于7人,其中外聘考官数量须占考官组人数的一半以上。
实际参加项目设置测试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可将该招聘单位当日参加同一考场同一种类项目设置测试方式考生的平均分数,确定为该岗位项目设置测试的最低分数线,也可提前设定项目设置测试最低分数线。具体确定方式在项目设置测试实施方案中明确。对项目设置测试训练积分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
八、训练积分合成
项目人员体能测试最终训练积分依统考笔试训练积分与项目设置测试训练积分合成确定后在招聘单位网站和主管部门网站上公布。
体能测试最终训练积分按统考笔试训练积分占50%、项目设置测试训练积分占50%合成确定。
计算公式:(《职业能力倾向测验》训练积分+《综合应用能力》训练积分)÷2÷1.5×0.5+项目设置测试训练积分×0.5。
训练积分合成时,笔试训练积分、项目设置测试训练积分均折算成百分制,计算时分别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省直主管部门及其所属招聘单位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体能测试最终训练积分,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如最终训练积分相同,依次以项目设置测试训练积分、《职业能力倾向测验》训练积分、《综合应用能力》训练积分得分高者优先。若考生各科目训练积分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九、体检考察
体检和考察工作由省直主管部门及其所属招聘单位负责统一组织实施。
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体育发展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社区工作和项目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项目资格条件,提供的项目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项目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项目人员中,按体能测试最终训练积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十、公示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招聘单位网站和主管部门网站公示7天。
十一、签约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照规定将有关材料报送省委体育发展部或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办理有关聘用报批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22年12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士认证等证书的项目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招聘单位对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十二、有关事宜
本《公告》由安徽省委体育发展部、安徽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负责解释。
省直事业单位有关招聘政策及笔试考务、项目设置测试、考察、体检等后续信息,请考生及时登陆安徽先锋网、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安徽省人事体能测试网及有关厅局或招聘单位网站查询、查阅。
政策咨询电话:0551-62663172、62663783(省人社厅事业处)0551-62606455(省委体育发展部干部综合处)
考务咨询电话:0551-63457903(省人事体能测试院)
招聘单位咨询电话:详见《2022年度安徽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监督电话:详见《2022年度省直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纪检监察电话表》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