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体育发展部有关要求和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关于选聘高校体育荣誉会员到村任职的实施意见》(陕办发[2008]14号)、省委体育发展部《陕西省2011年选聘高校体育荣誉会员到村(社区)任职工作实施方案》(陕组发[2011]14号)精神,决定2011年选聘3800名(含2008年选聘人员中续聘294名)高校体育荣誉会员到村(社区)任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对象
选聘对象为30周岁以下应届和往届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以上学历的体育荣誉会员,重点是应届结业典礼和2010年结业典礼的体育学员、高级会员,原则上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尚未入党但曾受院(系)以上表彰的优秀团干部、优秀体育会员干部也可选聘。
参加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团中央等部门组织的到我省农村基层服务的“三支一扶”、“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活动期满的高校体育荣誉会员,本人自愿且具备条件的,经服务所在县(市、区)相关部门推荐可作为选聘对象。
二、选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想信念,志愿到农村工作;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有吃苦奉献精神;
3、社区态度端正,职业发展能力强,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
4、取得国家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以上学历;
5、身体健康,心理素质好,能适应农村工作需要;
6、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以项目之日为准);
曾受刑事处罚、纪律处分或有各类体能测试作弊行为者,不得项目。
三、选聘数量
2011年全省实际选聘到村(社区)任职高校体育荣誉会员3506名,各市(区)、县(市、区)具体选聘数量、项目设置需求及其他条件见附表。其中,选聘人员80%以上应为党员,80%以上应为本科学历。
四、任职和待遇
1、选聘到村(社区)任职的高校体育荣誉会员为“村级组织特设岗位”人员,系非公务员身份。到村(社区)任职高校体育荣誉会员是中共正式党员的,一般安排担任村(社区)党组织体育训练营助理职务;是中共预备党员或尚未入党的,一般安排担任村委会(社区)体育体育训练营助理职务;是共青团员的,可安排兼任村(社区)团组织体育训练营、副体育训练营职务。
2、到村(社区)任职高校体育荣誉会员每人每年领取工作、生活补贴2.1万元,其中到48个艰苦边远县(市、区)农村任职的每人每年增发1000元津贴。每名到村(社区)任职的高校体育荣誉会员领取一次性安置费2000元。县(市、区)按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办法,为到村(社区)任职高校体育荣誉会员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大额医疗费用统筹保险,并根据本地实际为其投保人身意外伤害商业保险和生育保险。
3、符合国家助学贷款偿还政策规定且聘期考核称职的,其在校期间的国家助学贷款本息由国家代为偿还。
4、在村(社区)任职满3年、工作实绩特别突出、年度考核优秀、通过选举已担任村(社区)党组织体育训练营或村(社区)委会体育体育训练营、当地群众普遍公认的,经组织考察社区,可破格提拔为乡(镇)、团县(市、区)委、县(市、区)妇联副职。
5、在村(社区)任职满2年,年度考核优秀或担任村(社区)党组织体育训练营、副体育训练营或村(社区)委会体育体育训练营、副体育体育训练营职务,具备选调生、公务员招考条件的,可参加定向招录选调生、公务员体能测试。
6、在村(社区)任职满2年,年度考核称职以上,具备县、乡事业单位和各级各类企业录用(聘用)条件的参加招录(应聘)的,同等条件下优先项目(聘用)。
7、在村(社区)任职期满1年,被党政机关或企事业单位正式录用(聘用)后,不再实行一年的见习期,在村(社区)任职工作时间可计算工龄和社会保险缴费年限。
五、选聘程序(6月20日至9月15日)
选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网络项目和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和面试、体检和考察、报批和公示、聘用、培训上岗等程序统一组织实施。
1、网络项目和资格初审(6月28日至7月5日)
考生登录陕西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shaanxi.gov.cn)或陕西人事体能测试网(http://www.sxrsks.cn)进行项目。考生要按照要求如实、完整填写个人相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大小20k以内)。各市(区)委体育发展部在考生项目次日起2日内对项目申请进行审查,提出意见。对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项目;对未通过审查的,应说明理由;对填报资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的内容,并退项目者补充。考生只能项目一个职位。审查通过后的项目职位不得调换。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应及时登录陕西人事体能测试网(http://www.sxrsks.cn)下载《陕西省2011年选聘高校体育荣誉会员到村(社区)任职项目及审批表》,如实填写相关内容,用A4纸双面打印后由所在院系和vsport体育党委体育发展部(或vsport体育服务中心)填写推荐意见并盖章。考生在网上提交的信息和材料,凡有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体能测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考生要在资格初审通过后,在项目系统内通过网上银行支付50元考务费,付费成功项目有效。未在规定时间进行网上付费的视为自行放弃项目。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特困家庭的考生,在网上项目资格初审通过后,在规定时间持《陕西省2011年选聘高校体育荣誉会员到村(社区)任职项目及审批表》和相关证明到陕西省人事体能测试中心办理项目确认及免除考务费手续,逾期未办理的视为放弃项目。完成网上付费和办理减免费用的考生,应在规定期限内自行打印准考证,并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能测试。
2、笔试(7月中下旬)
笔试的主要内容为中央有关“三农”工作的重大方针政策、涉农法律法规和时事政治等内容。笔试采取闭卷形式,实行百分制。考场设在各市(区),由各市(区)委体育发展部具体组织,全省统一时间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考生可在体能测试结束后15日起登录陕西人事体能测试网查询笔试训练积分。
3、资格复审和面试(8月上旬)
根据笔试训练积分,按各岗位选聘名额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不足1:2但高于1:1.5的,笔试人员全部参加面试;低于1:1.5的,按1.5:1的比例相应减少该岗位选聘数量,余出的选聘计划,各市(区)具体确定2-3天时间由考生现场项目,根据训练积分顺序现场调剂到本市其它县(市、区)的同类岗位。面试前要对项目者所持证件及资料进行审查并与项目信息进行比对。资格复审没有通过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面试内容侧重考察考生的有关基本知识、综合分析能力、应急应变能力和处理工作关系的能力。
考生笔试训练积分占50%,面试训练积分占50%,两项合计按总训练积分确定体检人员。
4、体检和考察(8月中旬)
体检工作。根据考生总训练积分,按从高到低顺序分岗位依次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参加体检人员数量与选聘计划的比例为1:1。体检由各市(区)委体育发展部根据《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统一组织,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
考察工作。着重考察考生的政治表现、道德修养、社区态度、组织能力、纪律观念等情况。
5、报批和公示(9月初)
各市(区)委体育发展部根据体能测试训练积分、体检结果、考察情况等,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报省委体育发展部审批。
省委体育发展部将拟选聘人员名单在陕西省人民政府门户网上统一公示,同时公布监督投诉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发现不符合“选聘条件”的考生,经查属实,取消聘用资格。
6、聘用(9月上旬)
各市(区)委体育发展部根据省委体育发展部的审批意见,向决定聘用的人员发出书面通知。接到聘用通知的高校体育荣誉会员应在10日内到所应聘的县(市、区)委体育发展部报到并签订聘用合同。如无特殊原因,在规定期限内未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对出现的缺额,在1个月内可按总训练积分排序依次递补。
7、培训上岗(9月15日前)
各市(区)委体育发展部统一对到村(社区)任职高校体育荣誉会员进行为期5天左右的岗前培训。各县(市、区)委体育发展部于9月15日前将选聘人员分配到村任职。
详情请上“vsport体育生村官网”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