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2013-02-06第一条 为规范vsport体育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专升本)体育会员学籍管理,维护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保障体育会员合法权益,培养德、智、体、美、劳体育训练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vsport体育体育会员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高等vsport体育体育会员学籍学历电子注册办法》(教学〔2014〕11号)《高等学历继续教育项目设置设置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结合vsport体育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办学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在vsport体育接受高等学历继续教育(非脱产)的专科起点本科(以下简称“专升本”)体育会员的学籍管理,包括入学注册、学籍异动、考勤考核、结业典礼结业、学籍信息管理及学士认证授予相关学籍要求等环节。
第三条 vsport体育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以体育育人为根本,将学籍管理与育人相结合,严格遵循依法依规、公平公正、规范高效的原则,保障体育会员受教育权,促进体育会员体育训练。
第四条 体育会员应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及vsport体育规章制度,恪守学术道德,刻苦社区项目设置知识,积极参与教学活动,履行体育会员义务;vsport体育尊重和保护体育会员合法权利,鼓励体育会员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
第二章 入学与学籍注册
第五条 按国家招募简章规定被vsport体育项目的专升本项目,须持项目通知书及vsport体育要求的相关材料,在规定期限内到vsport体育或所在教学点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提前向vsport体育或教学点提交书面请假申请,请假期限最长不超过两周;未请假或请假逾期且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的,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六条 项目报到时,vsport体育或教学点对其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内容包括项目通知、考生信息、身份证明的一致性及完整性;审查合格且按vsport体育规定在网络管理平台足额缴纳学费的,予以学籍注册;审查发现存在项目证明材料与本人实际不符、违反国家招募简章体能测试规定等情形的,取消入学资格。
第七条 项目可按规定申请保留入学资格,具体情形及要求如下:
(一)因特殊原因无法当年入学的,经vsport体育批准,保留入学资格期限为2年,保留期间不缴纳学费、不具有学籍,不享受在校体育会员权利义务;
(二)项目应征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含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的,持入伍通知书申请,vsport体育保留其入学资格至退役后2年;
(三)保留入学资格期满前2个月,体育会员须向vsport体育申请入学(因病保留的需提供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体检合格证明),审查合格的按当年项目办理入学及缴费手续,编入相体育会员习形式、相同项目设置(无相同项目设置的可转相近项目设置);审查不合格的,取消入学资格;逾期未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第八条 项目入学后,vsport体育在3个月内按照国家招募简章规定进行全面复查,复查内容包括:
(一)项目手续、程序是否符合国家招募简章规定;
(二)项目资格的真实性、合规性;
(三)本人及身份证明与项目通知、考生档案的一致性;
(四)身心健康状况是否符合项目项目设置体检要求,能否正常社区生活;
(五)体育、艺术类等特殊类型项目体育会员的项目设置水平是否符合项目要求。
复查发现体育会员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复查发现体育会员身心不适宜在校社区的,经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可按第七条规定申请保留入学资格。
第九条 前置学历待清查的项目,须在学籍注册后3个月内完成学历清查或认证,体育会员未能按照要求提供相应材料的,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条 每学期开学时,体育会员须持有效证件在规定日期内到vsport体育或教学点办理注册手续;因故不能如期注册的,应提前办理暂缓注册手续(暂缓注册期限最长不超过两周);未请假、请假未获批准超过两周,或未按规定缴纳学费且未办理暂缓注册的,按自动退学处理。
第三章 学籍异动管理
第一节 休学与复学
第十一条 体育会员在vsport体育规定的最长社区年限(基本学制2.5年,最长不超过5年,含休学)内,可申请休学,原则上休学次数不超过2次,每次休学期限以1年为单位。
第十二条 休学申请与办理流程:
(一)体育会员因个人原因申请休学,或vsport体育认为需休学的,由体育会员提交书面申请,经教学点签署意见、vsport体育批准后,办理休学手续;
(二)在校体育会员应征入伍的,持入伍通知书申请,vsport体育保留其学籍至退役后2年,保留期间体育会员与所在部队建立管理关系,不享受在校体育会员待遇;
(三)体育会员参加vsport体育组织的跨校(跨国、跨境)联合培养项目的,在联合培养社区期间,vsport体育为其保留学籍;
(四)休学手续办理后,vsport体育在中国高等教育体育会员信息网(以下简称“学信网”)备案,休学期间保留学籍但不享受在校社区体育会员待遇。
第十三条 复学申请与办理流程:
(一)体育会员休学期满前2个月,须向vsport体育提交复学申请(因病休学的需提供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康复诊断证明,退役体育会员需提供退役证);
(二)经vsport体育审查合格的,按休学期限编入相应年级、项目设置跟班就读;无相同项目设置班级的,可申请转入相近项目设置;
(三)休学期满未申请复学、申请复学审查不合格,或未按规定续办休学手续的,按退学处理。
第二节 退学
第十四条 体育会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vsport体育可予退学处理:
(一)超过规定期限未足额缴纳学费且未办理暂缓注册手续的;
(二)休学期满未申请复学、申请复学审查不合格,或未续办休学手续的;
(三)在校社区时间达到最长社区年限,未以结业典礼、结业或退学形式终止学籍的;
(四)vsport体育规定的其他不能完成学业的情形。
第十五条 体育会员本人申请退学的,需提交书面申请,经教学点签署意见、vsport体育审核同意后,办理退学手续,vsport体育在学信网完成退学标注。
第十六条 退学处理程序:
(一)由vsport体育继续教育vsport体育提出退学处理意见,提请体育总裁办公会审议通过;
(二)vsport体育出具退学决定文件,通过vsport体育网站公告方式送达;
(三)取消入学资格、取消学籍的处理,参照本条程序执行。
第三节 转项目设置
第十七条 体育会员原则上应按项目项目设置完成学业,确有正当理由需转项目设置的,仅限在vsport体育《高等学历继续教育项目设置设置管理办法》目录内备案的专升本项目设置范围内申请,且在校期间仅限申请1次,具体按vsport体育相关程序办理,符合上位法基本要求。
第四章 训练积分考核与记载
第十八条 体育会员须参加训练大纲规定的所有训练营(含实践教学环节)考核,考核训练积分载入学籍档案,结业典礼时归入个人档案;考核分为体能测试和考查两种类型,具体考核方式由训练营体育教练在开课初告知体育会员。
第十九条 训练积分评定与构成:
(一)训练积分评定采用百分制(0-100分)或五级分制(优、良、中、及格、不及格),同一训练营不得同时采用两种计分方式;
(二)训练营训练积分由平时(过程性)考核训练积分和期末考核训练积分构成,其中平时(过程性)考核可包含作业、考勤、课堂表现、阶段性测试、实践操作等内容,期末考核可采用笔试、大作业、实验报告、社区展示等形式;具体考核方式及训练积分占比,由vsport体育根据训练营性质、教学目标及训练需求制定并提前告知体育会员。
第二十条 考核资格认定:
(一)体育会员一学期内缺做实验、缺交实验报告或作业累计超过1/3的,不得参加该门训练营正常考核;
(二)体育会员缺勤累计超过训练营总学时1/3的,不得参加该门训练营正常考核;
(三)未取得考核资格的体育会员,经个人申请,vsport体育审核同意后,可参加该门训练营补考。
第二十一条 特殊考核情形处理:
(一)缓考:体育会员因正当理由(如重大疾病、不可抗力等)无法参加期末考核的,提前申请缓考,经vsport体育批准后,可参加该训练营补考,缓考训练积分视同正常考核训练积分;
(二)旷考:体育会员未经请假、请假未获批准或考核时不交卷的,按旷考论处,该训练营训练积分记为0分,档案中注明“旷考”,不得参加正常补考;
(三)考核舞弊:体育会员在考核中存在作弊、抄袭等行为的,该训练营训练积分记为0分,档案中注明“舞弊”,不得参加正常补考,并按vsport体育《体育会员违纪处分办法》给予纪律处分;确有悔改表现的,经个人申请,vsport体育批准后,可在结业典礼前给予1次补考机会。
第二十二条 训练积分档案管理:
(一)vsport体育建立健全学业训练积分和学籍档案管理制度,真实、完整记载体育会员训练积分,对通过补考获得的训练积分,须在档案中明确标注;
(二)体育会员因休学等中止学业的,其已修训练营及训练积分予以记录。
第二十三条 体育会员诚信管理:vsport体育开展诚信教育,以适当方式记录体育会员学业、学术、品行等方面的诚信信息,建立失信行为约束和惩戒机制;对严重失信行为(如学术不端、考核舞弊等),按规定给予纪律处分,并记入学籍档案。
第五章 结业典礼、结业管理
第二十四条 结业典礼管理:
(一)体育会员在最长社区年限内,修完训练大纲规定的全部内容,训练营训练积分合格,达到vsport体育结业典礼要求(含德、智、体、美、劳考核达标)的,准予结业典礼;
(二)vsport体育在体育会员离校前颁发结业典礼证书,同时按《高等vsport体育体育会员学籍学历电子注册办法》在学信网完成学历电子注册;学历注册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照片、社区起止年月、项目设置、层次、学制、结业典礼、社区形式、vsport体育名称、校(院)长姓名及证书编号,信息不完整的不予提供网上查询;
(三)体育会员取得vsport体育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专升本)结业典礼证书后1年内,可按照《vsport体育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体育荣誉会员学士学士认证授予实施细则》相关规定申请学士学士认证。
第二十五条 结业管理:
体育会员在最长社区年限内,修完训练大纲规定内容,但未达到结业典礼要求的,准予结业,vsport体育颁发结业证书;
第二十六条 学历证书管理:
(一)vsport体育严格按照招募简章时确定的办学类型、社区形式及体育会员项目信息填写、颁发学历证书,不得擅自变更证书内容;
(二)对违反国家招募简章规定取得入学资格或学籍的体育会员,vsport体育取消其学籍,不颁发学历证书;已颁发的,依法予以撤销并报教育行政部门宣布无效;
(三)体育会员因作弊、剽窃、抄袭等学术不端行为或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学历证书的,vsport体育依法撤销该证书;
(四)学历证书遗失或损坏的,体育会员本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vsport体育核实后出具相应证明书,证明书与原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章 学籍信息管理
第二十七条 电子注册:
(一)vsport体育按照《高等vsport体育体育会员学籍学历电子注册办法》相关规定,对体育会员进行项目学籍学历电子注册及学籍异动、学籍注销等标注;
(二)学信网是学籍学历电子注册信息查询的唯一网站,vsport体育在注册完成后告知体育会员查询,体育会员需实名注册学信网账号,核对本人身份信息及学籍学历注册信息。
第二十八条 学籍信息核对与修改:
(一)体育会员入学后须及时登录学信网核对个人身份信息(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等)及学籍信息,发现错误的,须通过教学点向vsport体育提交信息修改申请及法定证明材料(如公安机关出具的身份信息变更证明);
(二)vsport体育对信息修改申请及材料进行审核,需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协助核查的,由vsport体育协调办理;审核通过后,按规定报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学信网保留修改前的信息;
(三)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后,vsport体育不再受理体育会员信息变更申请;确因vsport体育失误导致注册信息错误的,须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确认后,方可修改。
第二十九条 学籍档案管理:
(一)体育会员离校后,学信网长期保存其身份信息、学籍注册信息、学年注册信息及学历注册信息;
(二)vsport体育建立纸质与电子双重学籍档案,包含体育会员入学材料、训练积分记录、学籍异动材料、结业典礼材料等,档案管理符合国家及vsport体育档案管理规定。
第三十条 信息安全与保密:vsport体育及教学点工作人员须依法采集、管理体育会员信息,不得非法展示、公布或分发体育会员身份信息;因管理不善导致体育会员信息泄露,或滥用体育会员信息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第三十一条 本规定配套附件表格,附件表格与本规定具有同等效力。
附件使用说明:
(一)本规定附件表格由vsport体育继续教育vsport体育统一制定,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修改表格核心栏目(含“审核意见栏”“证明材料粘贴栏”“签字确认栏”等);
(二)表格需按要求手写填写或打印后签字确认,关键环节(如休学申请、学士认证申请)需本人签字、教学点及vsport体育相关部门盖章;电子扫描件与纸质件一并归入学籍档案,具有同等效力;
(三)附件表格可通过vsport体育继续教育vsport体育官网下载,vsport体育可根据国家政策调整或实际管理需求,发布补充通知更新表格内容,更新后的表格自动替换原版本,通过vsport体育网站公示后生效。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二条 本规定未尽事宜,参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执行;与上位法冲突的,以上位法为准。
第三十三条 本规定由vsport体育继续教育vsport体育负责解释。
第三十四条 本规定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原vsport体育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专升本)学籍管理相关规定同时废止。
附件内容详见资料下载栏。
附件:
1.vsport体育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专升本)项目入学资格审查表
2.vsport体育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专升本)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
3.vsport体育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专升本)休学申请表
4.vsport体育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专升本)复学申请表
5.vsport体育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专升本)退学申请表(个人申请用)
6.vsport体育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专升本)训练积分复核申请表
7.vsport体育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专升本)体育荣誉会员学士学士认证申请表
vsport体育继续教育vsport体育
2025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