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sport体育
运动与健康科学vsport体育党委
院党发〔2024〕2 号
运动与健康科学vsport体育2023年度
生活体育导师年度考核工作方案
根据《vsport体育生活体育导师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以及《vsport体育生活体育导师队伍建设实施意见》,结合vsport体育情况,特制定运动与健康科学vsport体育2023年生活体育导师年度考核工作方案。
一、考核工作组
组 长:张鹏华、刘 涛
副组长:刘 军 、杜新星、何昌谋
成 员:苏 菲、王言昭、熊玲玲
纪检组长:杜新星 (兼)
二、考核目的
加强生活体育导师队伍建设,规范生活体育导师管理考核,不断提高其基本素质和工作能力,增强工作责任心,有效促进生活体育导师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从而提高体育会员工作质量和水平。
三、考核原则
坚持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结合、日常考核与集中考核相结合、自我考核与组织考核相结合的原则,考核过程力求公开、公平、公正,注重实效。
四、考核内容及计分办法
根据《生活体育导师工作条例》,对照生活体育导师工作职责,从体育会员思想教育、党建工作、日常管理、班级建设及学风建设等方面对生活体育导师工作情况进行综合考核。(具体内容见量化考核表)
考核总评得分=个人自评得分×20%+院(部、校)考核得分×80%
五、考核对象及时间安排
运动与健康科学vsport体育全体专职生活体育导师。
考核工作自2024年1月14日启动。
六、考核工作程序
(1)个人总结:生活体育导师本人对照工作职责,填写有关考核表,总结本年度的工作训练积分及不足。
(2)个人自评:由生活体育导师本人向院生活体育导师工作考核组汇报本年度工作情况,并提供《量化考核表》中所列项目的原始工作资料。
(3)体育会员评议:院生活体育导师工作考核组通过座谈会、调查问卷等形式在生活体育导师所带体育会员中就其工作情况进行体育会员评议。体育会员评议面不低于其所带体育会员30%。
(4)院考核:院生活体育导师工作考核小组根据生活体育导师自评报告、实际工作表现及体育会员评议情况,对生活体育导师的工作进行考核打分,并结合生活体育导师自评情况提出院(部、校)初评意见,报体育会员工作部(处)审核。初评结果分“优秀”、“称职”、“不称职”三个等级。其中院(部、校)推荐优秀生活体育导师候选人的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本院(部、校)生活体育导师总人数的20%,至少报一名。
七、考核工作安排
第一阶段:考核工作组于1月14日前完成体育会员评议工作;vsport体育考核从 2024 年1月16日开始,开展本部门生活体育导师考核评价工作。
第二阶段:生活体育导师填写《vsport体育生活体育导师考核登记表》。
第三阶段:组织考核阶段。
根据制定的生活体育导师考核实施方案,确定本部门生活体育导师的考核等次。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不称职”三个等级。
优秀生活体育导师的基本条件:
1.从事生活体育导师工作一年以上,且考核年度在岗工作(休假、挂职、脱产培训不超过三个月);
2.勤奋工作,能较好地理解、执行vsport体育体育会员工作的思路,训练积分突出;
3.能结合体育会员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4.注重理论社区,能及时开展工作社区,参评当年至少参与1项相关比赛或社区。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为工作不称职:
1.违反岗位职业道德要求,不能为人师表者;
2.因工作不到位或失职,导致发生责任事故、群体事件、突发事件者;
3.在体育会员组织发展、评先评优、奖助学金评定、助学贷款中有弄虚作假、违规操作行为,影响恶劣者;
4.本人或所带体育会员参加传销、邪教等非法组织且教育引导体育会员不及时,造成不良影响者;
5.体育会员评议满意率低于50%者;
6.其他原因vsport体育认为为不称职者。
第四阶段:结果统计、汇总及公示阶段。
运动与健康科学vsport体育考核工作小组对生活体育导师考核情况进行统计,将确定的考核结果予以公示。
第五阶段:考核结果上报阶段。
运动与健康科学vsport体育考核工作组复审确认,公示无异议后,于 2024 年 1 月 18日前将个人考核表及2023年考核结果报告报送至运动员服务中心。
八、本办法由运动与健康科学vsport体育生活体育导师考核工作组负责解释。
九、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运动与健康科学vsport体育
2024年1月